[分享]上亿工程造价存分歧 法官调解“摆平”

发表于2009-11-16     261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大家所熟知的“一品天下”,因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和一建筑商为上亿元的工程造价核算存在分歧而对簿公堂。按建筑商的核算,工程造价为1.2个亿,而开发商坚持按合同约定的不足1亿的价款支付。因标的额巨大,省高院主审法官前后数十次组织双方调解。昨日记者获悉,该建筑商日前和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期支付剩余款项。据了解,我省目前已建立“大调解”格局,该案正是该格局中借助“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好的一起大案。


工程造价分歧开发商建筑商对簿公堂


2005年5月,四川省第三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成都市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协议书》。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包修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A标段项目中地下室、1至7号楼的相关工程,合同金额为9256万元。


在施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程竣工后,经建筑公司造价核算,该工程总造价为1.2亿元,但开发公司认为,双方已约定了合同价款,拒绝为建筑公司审议造价,也迟迟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2007年初,建筑公司将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按1.2亿元的造价判令开发公司支付余款,而开发公司也以建筑公司工期超时为由提起反诉。


“此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农民工工资无法履行,材料供应商的货款等无法支付等一系列后果,社会影响极大。”省高院民一庭法官辜小惠是该案的承办法官,对此类争议,通常做法是,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但鉴定时间很长,并会产生400余万元的鉴定费用,还有可能双方都不予认同,甚至有申请重新鉴定的可能。辜小惠判断:调解是最好的方式,建议由双方共同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此后,法官就工程造价中的具体核算问题,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不下10次。今年7月,双方最后采纳了1.02亿元的工程造价核算结果,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开发公司分三期将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建筑公司,最后一期的支付时间为2010年春节。目前,已经按约履行了2期。


对于法官的积极调解,双方对法院的努力也表示了感谢。


全省“大调解”涉诉信访量下降近5成


这个案件,正是我省“大调解”格局中借用“司法调解”手段成功处理好大案的一起典型。省高院相关人士介绍,我省是我国转型期社会的典型省份,法院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同时,也面临问题和困惑。为了不让矛盾后移,尽量在前端化解,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省多部门参与“大调解”中。


意见明确,四川将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以司法强制力为支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作为第二道防线,司法裁判作为第三道防线。三道防线层层把关设防,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纵深布局。


据了解,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我省群体性纠纷减少,婚姻、合同、侵权等民事案件也环比下降。今年1~9月,全省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0.4%,参与人数同比下降39.7%,涉诉信访量下降47.5%,充分显示了能动司法理念下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强大力量。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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