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4-30 感谢分享,赞一个
[color=Red][问题1]:“商住楼”与“商业服务网点”的界定。 答: 1、商住楼是指在房屋性质上(由地方政府房管部门认定)既可以住人又可以作商业用的楼宇.有别于只能作商业用途的写字楼和只能用于住宅而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的居民楼.【百度百科】的商住楼是指: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不分建设主体,不仅开发商可以建,非开发企业、个人也可以建,没有规定必须出售。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 2、商业服务网点是指: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 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此处的其他用房也可以使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
点评 模板上的风景 发表于 1楼 2014-01-29 [问题1]:“商住楼”与“商业服务网点”的界定。[问题2]:建筑物内庭院处消防车道与建筑物间的距离S因景观原因,不大于5m可行吗?[问题3]:“消防登高面...感谢分享,赞一个
新疆 五家渠市 |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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