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主要总结的是钢结构和钢框架节点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还是我们的学习路径,只有深入理解规范,才谈得上“按规范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2016年修订版] >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 8.2 计算要点
8.2.1 钢结构应按 本节规定调整地震作用效应,其层间变形应符合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构件截面和连接抗震验算时,非抗震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除以本规范规定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凡本章未作规定者,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能力保护原则、预设耗能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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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钢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框架梁可按梁端截面的内力设计。
解说:梁端弯矩、剪力不调整。弯矩强柱弱梁参见8.2.5条。
3 钢框架-支撑结构的斜杆可按端部铰接杆计算;其框架部分按刚度分配计算得到的地震层剪力应乘以调整系数,达到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5%和框架部分计算最大层剪力1.8倍二者的较小值。
5 偏心支撑框架中,与消能梁段相连构件的内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要求调整:
1)支撑斜杆的轴力设计值,应取与支撑斜杆相连接的消能梁段达到受剪承载力时支撑斜杆轴力与增大系数的乘积;其增大系数,一级不应小于1.4,二级不应小于1.3,三级不应小于1.2;
2)位于消能梁段同一跨的框架梁内力设计值,应取消能梁段达到受剪承载力时框架梁内力与增大系数的乘积;其增大系数,一级不应小于1.3,二级不应小于1.2,三级不应小于1.1;
3)框架柱的内力设计值,应取消能梁段达到受剪承载力时柱内力与增大系数的乘积;其增大系数,一级不应小于1.3,二级不应小于1.2,三级不应小于1.1。
消能梁段达到(!!!)受剪承载力时
6 内藏钢支撑钢筋混凝土墙板和带竖缝钢筋混凝土墙板应按有关规定计算,带竖缝钢筋混凝土墙板可仅承受水平荷载产生的剪力,不承受竖向荷载产生的压力。
7 钢结构转换构件下的钢框架柱,地震内力(解说:组合?非组合?)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可采用1.5。
8.2.5 钢框架节点处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节点左右梁端和上下柱端的全塑性承载力,除下列情况之一外
1)柱所在楼层的受剪承载力比相邻上一层的受剪承载力高出25%;
2)柱轴压比不超过 0.4,或N2≤φAcf( N2为 2 倍地震作用下的组合轴力设计值);
3)与支撑斜杆相连的节点。
强柱弱梁(弯矩)
应符合下式要求:
η—强柱系数,一级取 1.15,二级取 1.10,三级取1.05;(属于内力调整系数,按梁实际屈服承载力调整)
2 节点域的屈服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ψ—折减系数,三、四级取 0.6, 一、二级取 0.7;(不属于内力调整系数)
3 工字形截面柱和箱形截面柱的节点域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8.2.8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
2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
3 梁与柱刚性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4 支撑与框架连接和梁、柱、支撑的拼接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5 柱脚与基础的连接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ηj——连接系数,可按表8.2.8采用。
表8.2.8 钢结构抗震设计的连接系数(与抗震等级无关)
(1)内力调整系数的本质是 “能力保护原则”:对需要保护的构件和截面乘以增大系数;对于需要避免的破坏形式如剪切乘以增大系数;每一个系数,都对应一个预设的破坏模式。概念正确,增大系数的人为因素重。
(2)钢框架塑性铰 预设在梁端,但未加强抗剪承载力。
(3)偏心支撑消能梁段,预设为耗能构件。
(4)内力调整系数 核心 是 概念!概念!概念!调整系数依赖正确的概念,不能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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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钢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分类、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 计算 和 构造措施 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8.1.3确定。
8.1.5 一、二级的钢结构房屋,宜设置偏心支撑、带竖缝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板、内藏钢支撑钢筋混凝土墙板、屈曲约束支撑等消能支撑或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