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全文强条征求意见稿“错漏百出”?请勿再挑逗工程师!

发表于2019-04-14     1498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自媒体进入新时代,风起云涌,同时也草莽乱生。简单来说,流量源于对人性的琢磨和调动。“得到”给自己贴上“贩卖焦虑”的标签,在边缘焕发新生;咪蒙则把自己弄成负能量满满,裂化社会舆论,最终公号注销。
最近住建部发布了38项全文强条“征求意见稿”。然后就开始有公号发布这样的文章:
“错漏百出!全文强条的《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这种文章,把一本全文强条说成“错漏百出”,光题目就足够吸引人了!如果这本“全文强条”都错漏百出,那么很容易让人去联想,其他全文强条是不是也这样?
这个事情严重性是很容易想到的。记得在2000年前后,规范在设计师当中很有权威性,大家都尽量去理解规范为什么这么讲。后来设计任务紧了,大家开始把“规范”当“手册”用了,提出了一些规范不能胜任的“需求”;然后又反过来说“规范”不行。
以我编规范的经历理解,“规范”本身源于实践。规范基于大量工程实践数据,将工程问题列成一个一个的子课题,分别解决。这表明规范具有时代性有针对性,他要解决的问题,在当时必然是最突出的。一些问题,有显而易见的答案的,规范就不再多说。啰啰嗦嗦的说那么多的,肯定不是规范。
同时规范解决问题的深度是在当时名列前茅的。这是因为编制规范的小组,必然会延请当时这个圈子的顶级专家,人员固有遗漏,也大概八九不离十。这些专家在业内少则10年,多则40、50年经历,且在本专业深度潜修,有些专家甚至都不回答本专业以外的问题;比那些问什么全都能答、没做过啥试验的“全能”专家,显然要智慧许多。因为规范必须严谨,必须反复试验验证,所以规范条文的含金量很高,明显比手册内容的含金量高。
曾几何时,设计师对严格的规范从技术上表示不理解,后来变得从情绪上变得不理解。逐渐的,个别招生为了迎合市场,招生方便,开始迎合这种情绪;个别专家讲课也开始慢慢进入这种情绪,逐渐形成了对规范的误解。
现而今,已经有一种跟“规范”对立的情绪,只要是说“规范”不好的,大抵是会得到大量支持的。招生的这么说,是为了能招来学员;讲课的专家这么去说,是为了出名;运营公号的这么说,是为了流量。
这么一来,逐渐造成了“规范”和设计师、工程师之间的情绪对立。这种影响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不好。这种情绪,也必然带来规范推广使用的障碍!
我记得2006年左右,我参与整理《征求意见稿》返回的意见。那时都是纸质版,我打字重新录一遍,然后分门别类,做成表格。每个意见都要答复,还要把答复意见先写出来,上编制组会议讨论。
从我的经历理解,规范编制组有足够的心胸来容纳建议!也有足够的学识、经验来消化这些建议!
规范编制组提供了官方渠道,让有识之士反馈意见。现如今,本文作者借一个公开的公号来反馈意见,在这种对立情绪中获得流量和关注,并非好事!
如今,自媒体爆发,一切为了流量!这种情绪性的挑逗一时引来了流量,但是不值得提倡!
全文强条征求意见稿“错漏百出”?请勿再挑逗工程师!_1
最后我引用该文末,一名叫“阿笨”的留言:
1、作者未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本轮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工作中全文强制规范精神!全文强制规范并不是用来具体指导设计、施工、验收(含鉴定)的!譬如《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钢结构通用规范》等,同样不可能仅按之进行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设计工作!
2、作者对现行相关规范条文的背景资料不了解,有部分内容作者对现行标准规范的理解是错误的!
3、无论是全文强制规范还是之前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何况还是征求意见稿阶段呢。若按本文说法,所有的标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都可称之为“错漏百出”!
4、规范本身确实存在需要协调完善的地方,这对于正在征求意见的所有标准规范是很正常的;
5、作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部分可以供编制参考。
有人有江湖,就要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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