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按照最不利的模式来设计吧,或者说按照最安全的方式!
混用的话不均匀沉降的问题估计会存在
需要综合考虑比如说上部是什么性质的建筑、承载力的要求等。能用的话也是按照最不理的情况计算。要注意的是沉降肯定不好掌握。
端承桩是穿过软弱土层而达到深层坚实土的一种桩,上部结构荷载主要由桩尖阻力来承担,以桩 的标高作为控制指标.; 摩擦桩是完全设置在软弱土层一定深度的一种桩,上部结构荷载要由桩尖阻力和桩身侧面与土之间的摩擦力共同来承担。
从设计角度来说,一个工程或者一个承台下避免采用两种受力桩,两种桩的受力原理不一样,破坏形式也不一样,一般不会混合考虑。
如果必须同时使用,
1、两种桩承载力取较小的桩型,进行计算和使用
2、采用桩筏基础形式,
3、考虑施工时降水前后对两种桩型的不同影响,
根据JGJ94-2008第3.3.1条1款,基桩按承载性状,摩擦型桩可以分为摩擦桩和端承摩擦桩,端承型桩可以分为端承桩和摩擦端承桩。
即使考虑了一定摩擦,但如果桩在设计极限承载力范围内竖向位移控制满足设计要求,仍然可以看做端承桩。
还要综合主体结构的体量、复杂程度、结构重要性、静载结果等选择合适的承台、桩型、桩长、持力层及施工控制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预制桩(例如:PHC、PC桩等)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通过以贯入度控制为主,入岩及桩长为辅的方法解决。
江苏 南京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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