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有关事项

发表于2006-02-16     3665人浏览     6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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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和交通部共同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和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密。
  第十一条 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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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条件
  本办法下发之日前,长期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岗位工作,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三)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项目金、银奖或有关港口与航道工程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负责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工作)职务满5年。
  2、受聘担任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
  (四)具备下列条件1或条件2,并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1、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中的各一项条件者。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
  ②198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0年;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③197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197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2)技术业绩和资历:
  ①担任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总平面专业或水工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大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或大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1项和中型项目3项及以上,或中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6项及以上。
  ②在具有甲级水运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中,担任总平面或水工结构的正、副总工程师职务满5年。
  ③在具有乙级水运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中,担任总平面或水工结构的正、副总工程师职务满7年。
  2、1983年以后,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本专业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2项及以上省部级有关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优秀工程设计、本专业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本地区、本部门人事(职改)行政部门、总政干部部复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初审。
  (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通过人员的测试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初审通过人员的具体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将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和测试成绩进行终审,报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批准后,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公布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总后基建营房部等主管勘察设计部门的意见函。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附表2)。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设计大师应提供院士或大师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签署证明,担任正、副总工程师职务的任命文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干部部,应于2003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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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案例考试与评分方法
为了做好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与评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试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案例考试,
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目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正确答案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
计算机计分答题卡分A、B两种,同一套试卷,横、竖两种排序方式的答题卡,考试时采用蛇形发卡方式,同一个考场相邻考生使用不同的答题卡。
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过程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收回。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当考生面将答题卡与试卷一起收回,以备评分使用。
二、评分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案例考试采用
各地计算机读卡,全国统一集中阅卷方式。首先各地按人事部下发的考后规则模板分别对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答题卡进行机读评分,并按规定将各科考试成绩信息及考场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各科读卡成绩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各科成绩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管委会将依据读卡成绩分析结果,经研究后确定各科的合格分数线。正式评分前一周,各地应将全部专业案例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考场记录单和报考人员名册一并以机要邮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阅卷点。对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试卷,将由各地选派的评分专家对其作答情况进行人工复评。对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试卷,不进行专家人工复评。
三、专家复评
为保证考试评分的客观、公正性,同时有效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抄袭答案现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依据考试专家组制定的复评标准及试题标准答案,对考生试卷上专业案例题的主要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进行复评,对不满足试卷复评要求的试题,案例题无主要分析或计算过程、结果,以及违规作答,视为无效试题,不予复评计分。对读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专家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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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大纲
1 高等数学
1.1 空间解析几何
向量代数 直线 平面 柱面 旋转曲面 二次曲面 空间曲线
1.2 微分学
极限 连续 导数 微分 偏导数 全微分 导数与微分的应用
1.3 积分学
不定积分 定积分 广义积分 二重积分 三重积分 平面曲线积分 积
分应用
1.4 无穷级数
数项级数 幂级数 泰勒级数 傅里叶级数
1.5 常微分方程
可分离变量方程 一阶线性方程 可降阶方程 常系数线性方程
1.6 概率与数理统计
随机事件与概率 古典概型 一维随机变量的分布和数字特征 数理统计
的基本概念 参数估计 假设检验 方差分析 一元回归分析
1.7 向量分析
1.8 线性代数
行列式 矩阵 N 维向量 线性方程组
矩阵的特征值与特征向量 二次型
2 普通物理
2.1 热学
气体状态参量 平衡态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理想气体的压力和温度的统
计解释 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原理 理想气体内能 平均碰撞次数和平均自由程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律 功 热量 内能 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对理想气体等值
过程和绝热过程的应用气体的摩尔热容 循环过程 热机效率 热力学第二定
律及其统计意义 可逆过程和不可逆过程 熵
2.2 波动学
1.机械波的产生和传播 简谐波表达式 波的能量 驻波 声速 超声波
次声波 多普勒效应
2.3 光学
相干光的获得 杨氏双缝干涉 光程 薄膜干涉 迈克尔干涉仪 惠更斯
菲涅耳原理 单缝衍射 光学仪器分辨本领 X 射线衍射 自然光和偏振
光 布儒斯特定律 马吕斯定律 双折射现象 偏振光的干涉 人工双折射及应用
3 普通化学
3.1 物质结构与物质状态
原子核外电子分布 原子离子的电子结构式 原子轨道和电子云概念
离子键特征共价键特征及类型
分子结构式 杂化轨道及分子空间构型 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 分子间
力与氢键 分压定律及计算 液体蒸气压 沸点 汽化热
晶体类型与物质性质的关系
3.2 溶液
溶液的浓度及计算
非电解质稀溶液通性及计算 渗透压概念
电解质溶液的电离平衡 电离常数及计算 同离子效应和缓冲溶液 水的
离子积及PH 值
盐类水解平衡及溶液的酸碱性
多相离子平衡 溶度积常数 溶解度概念及计算
3.3 周期表
周期表结构周期族 原子结构与周期表关系
元素性质及氧化物及其水化物的酸碱性递变规律
3.4 化学反应方程式 化学反应速率与化学平衡
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及计算 反应热概念 热化学反应方程式写法
化学反应速率表示方法 浓度温度对反应速率的影响 速率常数与反应
级数 活化能及催比剂概念
化学平衡特征及平衡常数表达式 化学平衡移动原理及计算 压力熵与化
学反应方向判断
2.3.5 氧化还原与电化学
氧化剂与还原剂 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写法及配平
原电池组成及符号 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 标准电极电势 能斯特方程及
电极电势的应用 电解与金属腐蚀
3.6 有机化学
有机物特点分类及命名 官能团及分子结构式
有机物的重要化学反应加成 取代 消去 氧化 加聚与缩聚
典型有机物的分子式性质及用途甲烷 乙炔 苯 甲苯 乙醇 酚
乙醛 乙酸 乙酯 乙胺 苯胺 聚氯乙烯 聚乙烯 聚丙烯酸酯类 工程塑
料(ABS) 橡胶 尼龙66
4 理论力学
4.1 静力学
平衡 刚体 力 约束 静力学公理 受力分析 力对点之矩 力对轴之
矩 力偶理论 力系的简化 主矢 主矩 力系的平衡 物体系统含平面静
定桁架的平衡 滑动摩擦 摩擦角 自锁 考虑滑动摩擦时物体系统的平衡
重心
4.2 运动学
点的运动方程 轨迹 速度和加速度 刚体的平动 刚体的定轴转动 转
动方程 角速度和角加速度 刚体内任一点的速度和加速度
4.3 动力学
动力学基本定律 质点运动微分方程 动量 冲量 动量定理 动量守恒
的条件 质心 质心运动定理 质心运动守恒的条件 动量矩 动量矩定理
动量矩守恒的条件 刚体的定轴转动微分方程 转动惯量 回转半径 转动惯
量的平行轴定理 功 动能 势能 动能定理 机械能守恒 惯性力 刚体惯
性力系的简化 达朗伯原理 单自由度系统线性振动的微分方程 振动周期
频率和振幅 约束 自由度 广义坐标 虚位移 理想约束 虚位移原理
5 材料力学
5.1 轴力和轴力图 拉压杆横截面和斜截面上的应力 强度条件 虎克定
律和位移计算 应变能计算
3.5.2 剪切和挤压的实用计算 剪切虎克定律 剪应力互等定理
5.3 外力偶矩的计算 扭矩和扭矩图 圆轴扭转剪应力及强度条件 扭转
角计算及刚度条件 扭转应变能计算
5.4 静矩和形心 惯性矩和惯性积 平行移轴公式 形心主惯矩
5.5 梁的内力方程 剪力图和弯矩图 Q Q M 之间的微分关系 弯曲正
应力和正应力强度条件 弯曲剪应力和剪应力强度条件 梁的合理截面 弯曲
中心概念 求梁变形的积分法 迭加法和卡氏第二定理
5.6 平面应力状态分析的数值解法和图解法 一点应力状态的主应力和最
大剪应力 广义虎克定律 四个常用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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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筑材料
10.1 材料科学与物质结构基础知识
材料的组成化学组成矿物组成及其对材料性质的影响
材料的宏观结构及其对材料性质的影响
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密度 表观密度与堆积密度 孔隙与孔隙率
特征亲水性与憎水性 吸水性与吸湿性 耐水性 抗渗性 抗冻性 导
热性 强度与变形性能 脆性与韧性 碳化
10.2 材料的性能与应用
无机胶凝材料气硬性胶凝材料 石膏和石灰技术性质与应用
水硬性胶凝材料水泥的组成 水化与凝结硬化机理 性能与应用
混凝土原材料技术要求 拌合物的和易性及影响因素 强度性能与变形
性能 耐久性抗渗性 抗冻性 碱骨料反应 混凝土外加剂与配合比设计
沥青及改性沥青组成性质和应用
建筑钢材组成组织与性能的关系 加工处理及其对钢材性能的影响 建
筑钢材的种类与选用
砂土石组成性能与应用
6.土工织物 性能与应用
11 结构力学
11.1 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
几何不变体系的组成规律及其应用
11.2 静定结构受力分析与特性
静定结构受力分析方法 反力 内力的计算与内力图的绘制 静定结构特
性及其应用
11.3 静定结构的位移
广义力与广义位移 虚功原理 单位荷载法 荷载下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
图乘法 支座位移和温度变化引起的位移 互等定理及其应用
11.4 超静定结构受力分析及特性
超静定次数 力法基本体系 力法方程及其意义 等截面直杆刚度方程
位移法基本未知量 基本体系基本方程及其意义 等截面直杆的转动刚度 力
矩分配系数与传递系数 单结点的力矩分配 对称性利用 超静定结构位移
超静定结构特性
11.5 弹性支座连续梁受力分析及特性
11.6 影响线及应用
影响线概念 简支梁静定多跨梁反力及内力影响线 连续梁影响线形状
影响线应用 最不利荷载位置 内力包络图
11.7 结构动力特性与动力反应
单自由度体系 自振周期 频率 振幅与最大动内力 简谐荷载与突加荷
载作用下简单结构的动力系 阻尼对振动的影响
12 工程流体力学
12.1 运动学
描述流体运动的两种方法 EULER 法和LAGRANGE 法
连续性方程 流量过水断面和平均流速
平面流动和流函数
流体微团运动平移变形和旋转
无旋运动和速度势
7.平面势流基本解 均流源(汇)偶和圆柱绕流
12.2 理想流体动力学基础
EULER 运动微分方程及其不同条件下积分BERNOULLI 积分和LAGRANGE 积分
BERNOULLI 方程应用和总能头
动量方程及其应用
12.3 线性小振幅波浪理论
势波的控制方程和线化的边界条件
有限水深行进波运动规律和压强分布
无限水深行进波运动规律和压强分布
波的叠加立波
波的破碎
作用于直墙上的波压力
作用于孤立构筑物上的波压力(小尺度和大尺度)
12.4 粘性流体动力学
粘性流体的应力和压强
用粘性应力表示的运动微分方程广义内摩擦定律
N S 粘性流体运动方程及其平面管圆管解
12.5 明渠水流
明渠水流非恒定渐变流基本方程
明渠恒定均匀流
急流和缓流临界水深
水跃和跌水共轭水深
12.6 泥沙运动
泥沙物理性质 泥沙沉降 泥沙起动 推移质 悬移质
13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13.1 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土的生成及组成
土的三相量比例指标
土的物理状态土的工程分类
13.2 土中应力
8.自重应力 基底压力 地基中的附加应力
13.3 地基变形
土的压缩性 基础最终沉降量计算 地基变形与时间的关系
13.4 土的抗剪强度
土的抗剪强度理论
抗剪强度的测定方法 抗剪强度指标的选择及应用
13.5 土压力
土压力产生条件及种类
库伦土压力理论(土压力计算与分布)
朗肯士压力理论(土压力计算与分布)
减小土压力措施
13.6 土坡稳定
土坡失稳的型式
土坡稳定计算简单条分法与简化毕肖普法 复式滑动的计算法 考虑渗流
力的计算方法
13.7 地基承载力
临塑荷载临界荷载极限荷载 容许承载力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
13.8 地基勘察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工作内容
钻探方法 土样采取要求和方法
常用原位测试方法标准贯入试验 十字板剪切试验 静力触探试验 动
力触探试验 载荷试验和旁压试验 水底地层剖面仪探测
土工试验的常规项目 主要试验指标的分析
勘察成果在设计中的应用
13.9 土的动力性质
地震与震害
饱和砂土的振动液化 土的动力性能指标及测定
土体动力计算的拟静力方法
13.10 桩基础
桩的类型
单桩轴向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 负摩擦及其计算
9.13.11 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的原则
地基处理方法垫层法 预压法 强夯法 深层水泥搅拌法 土工织物法
地基处理方法的选择
14 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与地质
14.1 测量基本概念
测量工作基本内容
水准测量 角度测量 距离测量
14.2 控制测量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形式等级及技术要求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形式等级及技术要求
单导线的布设形式等级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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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工程水文学
15.1 河川水文学和水量平衡
河川水文学
水文循环和水量平衡方程式
15.2 河川基础知识
河流的形成 河流基本特征 河道变化
径流形成的基本过程及径流的主要影响因素
降雨的类型及表示方法
区域面平均雨量的计算方法
15.3 水文测验
水文测站的布设
水位流量及泥沙观测的基本方法
11.15.4 设计洪水计算
洪水及其基本要素
洪水的设计标准
设计洪水计算的基本途径
流量序列插补延长的基本方法
由流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基本步骤
统计参数及其对频率曲线的影响
经验频率曲线及理论频率曲线的特点
洪水特大值处理的意义和方法
通航设计保证率
最高通航设计水位及最低通航设计水位的计算方法
15.5 年径流的分析计算
年径流的基本特点
设计保证率
年径流序列插补延长的基本方法
设计年径流计算
15.6 海水及海洋地形
海水温度盐度和密度
组成海洋地形的海岸带大陆边缘和海洋盆地
海陆形成的板块学说
15.7 风
海平面气压场风速和风向
地转风速和海面风速转换
大气环流模式 行星风带
我国主要风系 台风气压和风速
风玫瑰图常风向 强风向
最大风速的长期概率密度函数分布规律理论P 应用 设计风速 设计风压
15.8 波
不规则波(随机波)观测资料统计分析 波浪玫瑰图
随机波浪要素的统计特征
海浪谱 谱与波要素之关系
12.由风场推算波要素三分图
波要素的长期概率密度函数分布规律 理论极值I 型应用 设计波高
15.9 潮
潮要素及类型
工程特征潮位 设计潮位标准及推算 理论极值I 型应用
15.10 流
海流运动方程
海流主要类型风海流 地转流 波浪流
海流观测 潮流和余流的分离 流速的确定 海流图 理想海洋环流模式
16 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
16.1 材料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类别及力学特性
混凝土的强度与变形及其影响因素
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的基础
16.2 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计算原则
现行港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所采用的计算方法
钢筋混凝土的两种极限状态
作用(荷载)的分类及标准值
16.3 钢筋混凝土结构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三种破坏形态
单筋双筋矩形截面承载力计算
T 形截面承载力计算
16.4 钢筋混凝土结构受弯构件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斜截面破坏的主要形态及影响斜截面承载力的主要因素
有腹筋梁的抗剪性能
13.斜截面承载力的计算步骤及主要构造要求
16.5 钢筋混凝土结构受压构件的承载力计算
轴心受压构件的承载力
偏心受压构件的承载力
双向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
受压构件的构造要求
16.6 钢筋混凝土结构受冲切和局部受压的承载力
受冲切的承载力计算及构造要求
局部受压的承载力计算及构造要求
16.7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裂变形(挠度)和裂缝宽度
抗裂度裂缝宽度的计算及减小裂缝宽度的构造措施
受弯构件的变形(挠度)计算
16.8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显慌法)
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及张拉工艺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抗裂度验算
16.9 钢筋混凝土深梁和迭合式受弯构件
深梁的应力特征和承载力计算
迭合式受弯构件承载力及抗裂计算
构造要求
16.10 钢结构的特点和应用的基本原则
16.11 常用结构钢材种类主要机械性能和选用原则
16.12 钢结构轴心受力构件梁拉弯和拉压构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计算
16.13 钢结构的连接连接方式及计算 连接材料的选用 构造要求
14.16.14 钢桁架设计方法
16.15 钢结构常用防腐措施及适用条件
17 港口与航道工程建筑物概论
17.1 码头型式和荷载
码头组成及分类
常用码头结构型式及其适用条件
码头构件预制与安装基础施工
作用(荷载)的分类和组合作用的代表值
码头地面使用荷载
船舶荷载
波流和冰荷载
土压力
地震荷载
港工结构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17.2 防波堤与护岸
防波堤的功能和型式
防波堤施工
海岸分类和防护措施
护坡和海墙的结构型式
17.3 修造船水工建筑物
船厂水工建筑物的组成及分类
船厂码头
机械化滑道的型式
干船坞的组成和设备
15.干船坞主要尺度
干船坞常用的两种坞门 (浮坞门卧倒门)
坞室结构布置坞墙和坞底板
17.4 河流渠化工程
河流渠化的作用影响和类型
渠化枢纽的组成及水工建筑物的等级
渠化工程规划
17.5 船闸
船闸的组成及类型
船闸基本尺度和高程
通过能力和过闸时间
船闸在渠化枢纽中的布置
闸室结构型式和闸首结构布置
作用在船闸上的荷载
17.6 升船机
升船机工作原理
升船机组成和类型
18 港口与航道工程模型试验
18.1 理论基础
相似的概念和模型相似准则
相似理论的基本定律
18.2 河工模型试验
水流定床模型 动床模型 泥沙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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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6-04-25 06:46:47

hehaic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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