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事故及防治措施
1、土方坍塌
(1)基坑开挖前,应采用有效降水方法,将地下水降低到开挖基底0.5m以下,并做好降低地下水位和地面排水的工作;
(2)挡土桩应有足够入土深度,并嵌入到坚实土层内,保证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3)防止随挖随支护,必须按设计规定程序施工,不得随意改动支护结构的受力状态或在支护结构上随意增加支护设计未考虑的大量施工荷载。
2、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1)选择符合填土要求的土料进行回填;
(2)加强对土料、含水量、施工操作和回填土干密度的现场检验,按规定取样,并且严格每道工序的
质量控制;
(3)填土的密实度应根据工程性质来确定,用土的压实系数换算为干密度来控制;
(4)按所选用的土料、压实机械性能,通过试验确定含量控制范围、每层铺土厚度、夯实遍数、机械行驶速度,严格进行水平分层回填、夯实,使其达到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3、流砂管涌
(1)施工前,应加强地质勘察,探明土质情况;
(2)挡土桩宜穿透基坑底部粉细砂层,且止水桩设计应与挡土桩相切,保持紧密结合,以提高支护刚度和起到帷幕墙的作用;
(3)当挡土桩间存在间隙,应在背面设旋喷止水桩挡水,避免出现流水缺口,造成水土流失;
(4)桩嵌入基坑底深度应经计算确定,使土颗粒的浸水密度大于桩侧上渗动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