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些为难 勘察提供的资料不仅仅是勘察时候发现的问题,还有对使用过程可能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分析 例如地下水,钻孔未见。那么平场以后对场地及周边的水排泄条件会改变,是不是有水位的变化 |
简直是无理取闹 勘察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了,地下水位在孔底以下,不会对基础造成影响,既然地下水对基础没有影响,提个水位有什么用,地下水只有对基础有影响是才要提供的,这个审图的估计就是对着条文审查报告的那种,没有一点实践经验。 还有一点要注意:山区的地下水位只是假水位,不能作为抗浮水位。 |
勘察单位应该对建筑物试用期间的地下水位变化做出预测,根据地区经验答复吧,或者和图审中心的人沟通一下,以免今后出现问题。 |
勘察单位应提供明确的水位,模糊的结论不是解决办法! 我都怀疑勘察报告是怎么通过评审的? |
以下是引用li4987jun在2008-12-4 13:41:00的发言:勘察单位应提供明确的水位,模糊的结论不是解决办法!我都怀疑勘察报告... 勘察时没有地下水,怎么提供明确的水位? |
经过勘探单位与设计院等单位的沟通后,最后确定以湖水的最高水位作为地下室的抗浮水位! 因为勘探单位勘探期并不是湖水的最高水位期! 本人从个人角度认为:图审单位的认真还是有道理的。因为以后湖水的涨水期间内,必定会让工程附近的地下水位上升,而设计中却没有考虑到这个可能上升的地下水位,给工程的质量安全会带来一定的隐患! GB50021-2001上明确有“工程需要时,详细勘探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记得设计规范中好象有地下室设计中,必须考虑计算地下水浮力的实际水位。不是原文,好象是这样的意思。 |
抗浮水位有两个问题 1 是运营期间的水位,需要考虑的时间长远一些,基础设计要考虑 2 是施工期间的水位,可以考虑时间短一些,基坑施工降水要考虑 |
勘察可以说“勘察深度范围内未发现地下水分布”,但是他必须说明设计时是否应考虑地下水的问题。有些北方的勘察部门对这个不重视,应该向他们要 |
安徽 丽水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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