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HAOGFURTHER在2008-6-16 19:44:00的发言: 地基与基础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 桩顶标高高出自然地坪时,可将地面回填至设计标高,也可适当超灌,浮浆自然流出成为一个“大鼓包”,只要监理认可就行。 |
还是要剔除的 超高的验收应属于现场的质量控制措施 有效桩顶总是在那里 |
如果是浮浆,是验收前凿打掉还是验收后凿打掉?如果规范规定的不是收状态,当然可以验收前剔除,但如果验收前剔除,验收时怎么知道剔除前是高出0.5米的? 如果仅是考虑浮浆,一定要高出0.5米以上吗?我们这里的大直径人工挖孔桩好像都凿打不了这么多,动测的时候一般就凿打0.1~0.2米就可以了,而且我还在这个面上做过回弹,15天强度就接近设计值了! 我说的不是桩顶标高高出自然地坪,而是高出室内设计地坪! |
我们这里的大直径人工挖孔混凝土一般分两次浇筑,第一次浇筑至基础梁底标高以下或上部竖向构件主筋锚固区以下,第二次浇筑到设计顶标高。 第一次浇筑混凝土浮浆量是,这一次就浇筑至高出0.5米,加上基础梁或上部竖向构件主筋锚固区高度,不是要凿打1米以上吗? 第二次浇筑混凝土的浮浆量小,还是高出0.5米,不是有3分之1都被当作浮浆剔除浪费了吗? 我怀疑规范这一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有不妥的地方! |
实际上应该以浮浆厚度控制,但没有定量指标,不好办,估计应该是这个原因吧.若你能控制,可以不打这么高,因为剔除时也是很困难.一般超出200左右比较合适. |
楼主的疑惑在于人工挖孔灌注干硬性混凝土,根本没有必要超灌那么多。这个方面的讨论很多,已经热过了,结论也是跟质检单位协商,有200足够满足要求了 其实对于大、深钻孔桩,500也是不够的 |
余老师: 是不是建议在规范中根据单桩混凝土量和桩身直径确定一个计算式或明确一个表格规定出来可能更妥? |
1、考虑浮浆,验收完成后凿除,50cm应该是根据经验来说的; 2、考虑下部混凝土密实,靠上部超灌高度提供压力,香港那边要求高出2m然后凿除 |
以下是引用工人师傅5在2008-6-17 12:28:00的发言:1、考虑浮浆,验收完成后凿除,50cm应该是根据经验来说的;2、考虑下部混... 看来不同成桩工艺的浮浆厚度是不一样的,根据经验就一概而论地在强制性条文中规定下来,我以为不妥,其中是不是另外还有其他原因? |
山东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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