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0〕727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10月至11月,我厅根据在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线索,对有关工程勘察项目开展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主要对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等3家单位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进行书面和实地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恒大新能源汽车广西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项目,在野外钻探过程中,记录员未参与记录工作,“回次”记录没有及时记录;所有钻孔岩芯均无岩芯标签;检查现场编录员在“广西勘察”APP上的取样照片,发现取土试样质量等级不符合II级及以上标准,不满足力学试验要求;现场有11台钻机正在施工,发现有一台钻机仅有一个钻探人员进行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
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3号)第十四条、《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行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桂建发〔2019〕8号)第三点第(二)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修订版)第4.1.11条第三点、《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50585-2019)第5.1.5条等规定。
(二)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转设广西理工学院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勘察项目,在野外钻探过程中,发现勘察单位未向当地主管部门登记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且现场个别作业人员没有描述员上岗资格,部分钻孔作业过程中未及时记录,钻孔岩芯无岩芯标签,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3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行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桂建发〔2019〕8号)第三点第(二)款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1〕10号)等规定。
(三)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承接的年产6300台(套)节能环保变充电设备生产线工程勘察项目,在野外钻探过程中,未见编录员或现场负责人在现场,且未有编录员对钻孔进行终孔确认验收,未参与终孔拍照;描述员未对取土试样粘贴取样标签,无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性,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3号)第十四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0〕1号)以及《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行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桂建发〔2019〕8号)第三点第(二)款等规定。
二、处理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对本次核查中发现问题的3家责任单位予以全区点名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勘察质量过程实时监管能力,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对发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予以重点监管。各勘察单位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工程勘察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勘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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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北京 |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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