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隧道地表下沉量测要点

发表于2018-07-24    

1)位于Ⅳ~Ⅴ级围岩中且覆盖厚度小于40m的隧道,应进行地表沉降量测。根据图纸要求或监理人指示,应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地表塌陷之处设置观测点,地表下沉观测点按普通水准基点埋设。并在预计破裂面以外3~4倍洞径处设水准基点,作为各观测点高程测量的基准,从而计算出各观测点的下沉量。地表下沉桩的布置宽度应根据围岩类别、隧道埋置深度和隧道开挖宽度而定.
地表下沉监测范围横向应延伸至隧道中线量测(1~2)(b/2+h+h0),纵向应在掌子面前后(1~2)(h+h0)(b为隧道开挖宽度,h为隧道开挖高度,h0为隧道埋深)。测点间距宜为2~5m,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
2)地表下沉量测频率和拱顶下沉及净空水平收敛的量测频率相同。
3)地表下沉量测应在开挖工作面前方H+h(隧道埋置深度+隧道高度)处开始,直到衬砌结构封闭、下沉基本停止时为止。
4)地表下沉的量测尽量与洞内拱顶下沉量测、周边位移量测在同一横断面内,当地表有建(构)筑物时,应在建(构)筑物周围增设地表下沉测点。
5)地表下沉监测应在隧道开挖前开始,到二次衬砌全部施工完毕,且下沉基本停止时为止。

此时有人在和您一起浏览 建筑热点

猜你爱看

恭喜您已成功认证筑龙E会员 点击“下载附件”即可
分享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