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三公司)前领导班子群体贪污案的二审判决书,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维持原判,原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则免于牢狱之灾。
上述案件中,中铁二局三公司的原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三人修改公司经营开发管理办法,套取公款185.5万元,党委书记作为从犯,四人共同贪污共计82万元。
查询公开资料,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中铁旗下上市社会公众公司,已于2001年5月上市,去年1月24日,公司证券简称由“中铁二局”变更为“中铁工业”,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铁二局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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