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过造价窦老师,他是这样回答的:
这样是不合理的,属于重复计算。
首先,应该弄清楚概、预算的概念与意义,概算是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额的依据,是优选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招标和总发包的依据,概算一般不允许突破;预算是确定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银行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编制概算、预算是在项目正式实施、招标、建设之前。本案中,选择代建单位,严格意义上而讲,应该是在项目的建设实施阶段。
其次,要清楚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概念,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P27页:“建设管理(业主)费是批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本案中,业主单位是区交通局,这个费用包含了区交通局完成这个项目建设管理的全部费用。
再次,有关项目代建的问题,这个应该是项目业主选择的一种管理模式,即把本应业主干的工作交给了代建方,应该是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所发生的。本着该谁的活谁干,谁不干找第三方,费用就在谁的钱里出的原则,代建费应该从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出。
北京 | 路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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