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理建议。
1.建议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中交二航局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
2.建议给予事故同等主要责任单位武汉市政设计院主要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
3.建议给予事故重要责任单位武汉水投公司主要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4.建议给予事故同等重要责任单位北京东方华太主要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5.建议给予武汉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6.建议给予武汉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技处(原规划建设处)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
对以上单位其他人员的责任追究由责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