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大桥”短命谁之过? 

发表于2005-11-22     280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25  

 报载,1993年11月,钟祥市耗资5400多万元,在滔滔汉江上建了一座很“风光”的大桥。设计使用寿命为50年,结果至去年11月,仅仅运行了11年,就“伤病累累”,“未老先衰”了。现在该市又要“大动干戈”,耗资3300万元来拆除重建。此消息披露后,舆论哗然!(据《楚天都市报》10月15日)。 
据有关专家监测、论证,大桥“病患”为:箱梁腹板开裂,中间三跨跨中底板横向贯穿开裂;混凝土劣化严重;预应力钢束有断丝、滑丝;部分钢筋锈迹严重,等等。一座所谓“气势恢宏”的跨江大桥,竟然如此“短命”,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把它归结为:“由于体制原因,当时的施工监理和监管不到位;通行的桥梁设计技术有缺陷,建桥材料未达到设计要求。”应该说,现在来检测其“病因”是不难的,问题是谁应该对这些“病因”负责?比如说到“监管”问题,人们要问,监管人员跑到哪里去了?工程的设计及材料又是怎样通过验收的?难道业主方(市政府)和施工方都不应该对此负责吗?然而,如今却未见当地有哪一个部门或个人打算对此问责,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市一位主要负责人竟然振振有词地说:“拆桥是正常事,媒体没什么值得关注的。”按理说,一座大桥度过了它所设计的寿命年限,“寿终正寝”地完成了它的使命,这才叫做“正常”。而现在钟祥大桥只活了11年,就“短命”了,这恰恰是“反常”。把“反常”说成是“正常”不过是逃避责任的一种遁词,这难道不是文过饰非吗? 
笔者认为:钟祥大桥之所以变了“危桥”,主要缘于“政绩”病在作祟。时下,在城镇化的建设中,有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竟然不求质量,“大干快上”;有的甚至不惜劳民伤财,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的生命安全置于脑后。前几年,重庆綦江彩虹桥轰然倒塌,夺去了40条鲜活的生命,不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吗? 
  现在幸而发现了钟祥大桥的重大安全隐患,幸而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国家的巨资打了水飘。显然,当地政府部门难辞其咎。若不对有关官员“问责”,刹一刹“形象工程”风,“政绩工程”风,钟祥“危桥”也就不会成为最后一例。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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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7-0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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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应该问责,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向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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