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洞身开挖施工支护一般规定

发表于2018-07-25    

   (1)施工支护措施,应紧随开挖面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以控制围岩变形和减少围岩暴露时间。它可作为开挖面临时文撑,亦可作为永久衬砌的一部分。包括喷射混凝土、锚杆、锚杆与喷射混凝土并用,锚杆、挂钢筋网与喷射混凝土并用。

    (2)不同类别的围岩,应采用不同结构型式的施工支护。

    a.VI、V类围岩支护时,宜采用局部喷混凝土或局部锚杆;为防止岩爆和局部落石,可局部加挂钢筋网。

    b.IV、III类围岩可采用锚杆、锚杆挂网、喷混凝土或锚喷联合支护,III类围岩必要时可加设钢架。

    c.II、I类围岩宜采用锚喷挂网的联合支护形式,并可结合辅助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支护。

    d.当地质条件差,围岩不稳定时,可采用构件支护。

    (3)施作锚杆、喷射混凝土和构件支撑时,均应作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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