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4月1日起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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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4月1日起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图)

甘肃:4月1日起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图)_1
  为加快高等级公路联网电子缴费推广应用,构建优质高效、智能便捷、绿色环保交通,给广大司乘提供更好的服务、减少现金交易和车辆在收费站排队缴费时间,降低燃料消耗和汽车尾气污染,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批复了《关于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实行优惠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4〕179号)。
  政策内容及实施时间
  (一)凡甘肃省自愿安装ETC的各类客车和办理高速公路储值卡等电子缴费装置的车辆(除各类违规通行,包括U型车、恶意冲卡逃费及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等)缴纳车辆通行费时,对本次行驶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给予5%优惠。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业务用户暂不纳入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二)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执行后,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级公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甘价费〔2002〕364号)规定车辆通行费按每次行驶里程给予的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三)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及取消车辆通行费按行驶里程优惠政策自2014年4月1日起一并执行。
  电子缴费银行营销合作情况
  近期,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省内四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合作,共同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业务,切实提高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利用率,建立覆盖全省的电子缴费(ETC电子不停车缴费及非现金支付)运营服务体系,推动全省高速公路“陇原交通卡”业务与银行金融IC卡业务的综合应用及合作发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众。
  目前已完成了与各中标银行省内合作营销区域划分协商确定工作,并与各中标银行拟定、签署了《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客户银行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与中标银行具体协作运营工作方案;运营合作具体内容、软硬件建设互联调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力争于4月1日前实现全省所有市州一级高速公路电子缴费银行代办业务受理网全覆盖,届时社会车辆可前往各银行服务合作网点和自助终端设备网点办理电子缴费相关业务。我们将随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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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优惠政策解读
  问:高等级公路电子不停车缴费(ETC)是指什么?答: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缴费(ETC)是电子缴费方式的一种。使用该系统,用户只要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指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OBU)及非现金支付卡,通过收费站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需停车,通行费将从非现金支付卡中自动扣除,每车收费耗时不到2秒。
  问: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方式的优越性有哪些?
  答: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方式与人工现金缴费方式对比,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1)通行快速、使用方便。电子缴费车辆在收费站缴纳车辆通行费时,可直接持电子缴费支付卡刷卡缴纳当次车辆通行费,ETC车辆可直接通行不停车收费车道,与现金缴费方式比较,电子缴费方式更安全快捷,大幅提升车辆通行效率。(2)办理便捷、充值简单。目前已在兰州、白银、武威、张掖、酒泉、定西、天水、平凉8个市州设立了电子缴费客户直营服务网点,并通过与省内4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合作,建立覆盖全省的电子缴费运营服务体系,用户可就近选择直营服务网点或银行网点咨询办理。(3)支付灵活、结算准确。用户可选择办理陇原通预充值卡或记账卡,电子缴费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持卡缴纳当次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结算快速准确,用户可即时查看卡内余额。
  问:甘肃省高等级公路电子缴费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实行优惠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4〕179号),其具体内容包括:
  1.凡是在甘肃省自愿安装ETC的各类客车和办理高速公路储值卡等电子缴费装置的车辆缴纳车辆通行费时,对本次行驶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给予5%优惠。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业务车辆暂不纳入甘肃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2.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执行后,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级公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甘价费〔2002〕364号)规定车辆通行费按每次行驶里程给予的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问:哪些车辆不在享受政策优惠范围内?
  答:凡是行驶在甘肃省高等级收费公路的各类违规通行车辆,包括U型行驶车辆、恶意冲卡逃费及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等,不予实行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
  问:从何时开始便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答:自2014年4月1日起,凡是行驶在甘肃省高等级收费公路的车辆,除上述各类违规车辆外,便可享受高等级公路通行费电子缴费优惠政策。
  问:办理电子缴费业务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用户初次办理电子缴费业务需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凡在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直营服务网点申请初次办理电子缴费业务的车辆,需缴纳陇原交通卡工本费50元,办理电子不停车(ETC)缴费业务的车辆,需缴纳电子标签(含陇原交通卡)工本费380元。(各银行网点办理费用略有差异,详情可咨询各银行网点)。
  问:为什么要取消车辆通行费“递远递减”优惠政策?
  答:在2002年甘肃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初期,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吸引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出台了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递远递减”优惠政策(即车辆通行费按每次行驶里程给予的优惠政策)。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的迅猛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建成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里程近2800公里,高速公路快捷、安全、便利性以及路网效应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比例逐年大幅度增高。随着近几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不断增加,加之国家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绿色通道等减免政策增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还贷压力逐年增大,如我省继续执行“递远递减”优惠政策,将给偿还高速公路建设贷款造成更大困难,同时势必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融资带来巨大影响。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3号)精神,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将取消《关于高等级公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甘价费〔2002〕364号)规定的车辆通行费按每次行驶里程给予优惠的政策。
  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电子缴费业务方面的咨询、办理和投诉?
  答: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电子缴费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热线或各合作银行24小时业务受理电话,也可以登陆甘肃高速公路官方网站和新浪、腾讯微博、甘肃高速96969官方微信进行详细咨询。
    甘肃省电子缴费业务咨询服务热线0931—96969
    甘肃高速官方网站http://www.gsgaosu.com
    腾讯微博http://t.qq.com/gs96969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gs96969 ( 来源: 中国公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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