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治欠保支六项工作
一、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配设劳资专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配备至少一名劳资专管员,且为项目部管理人员。
2.做实实名制台账。建立项目用工实名制台账,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资支付记录和项目检查记录。
3.规范劳动合同。进场施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内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标准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事项。
4.完善考勤记录。建立项目考勤台账,记录农民工每日工作情况。
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为项目施工人员依法依规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三、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1.设立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备案。
2.分账拨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和人工费用数额,按月足额将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
四、按月支付工资
1.劳动计酬手册。工程项目部向农民工发放劳动计酬手册,按月如实记录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由农民工本人保存,不得转借他人。
2.按月支付工资。分包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考勤记录,核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
3.银行代发。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每月上报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实名制工资支付明细,委托银行从工资(劳务费)专户中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卡。
五、缴存工资保证金
1.工资保证金全覆盖。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已开工或复工的项目未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必须在一个月内补足。
2.工程竣工后返还。持竣工报告和相关手续向缴存部门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六、设立维权公示牌
1.悬挂位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维权公示牌。
2.公示内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分包企业基本信息;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资专管员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公示栏。
3.公示牌规格。与工程(项目)规划、施工公示牌大小一致。
这是最为规范的施工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六项要求,做到这六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可以接受任何单位的检查。
山西 大同 | 路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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