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对深圳市建设局进行施工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2008-04-18 上午 10:04:18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4月9日,省建设厅对深圳市建设局进行施工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议通报了深圳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严肃指出,深圳市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今年以来,深圳市接连发生8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其中1起是较大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大幅上升167%和300%,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省的88.8%和92.3%,已突破省建设厅下达给深圳市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80%。特别是3月19日以来短短17天内,深圳市连续发生7起事故,几乎是每两天就发生1起事故,这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史上是非常罕见的,非常典型的。这些伤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深圳市建筑业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也给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了不稳定,造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 二、会议强调,深圳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充分暴露出深圳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狠抓施工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对当前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反复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真抓、真管、真查、真整改、真跟踪落实,对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行为监督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腰杆不硬,执法不严。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吸取事故深刻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地排查隐患,导致类似事故屡屡发生。 三、会议明确要求,深圳市建设局下阶段要切实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狠抓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认识,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考核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和每个人。要全面、深入、定期地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当前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尽快扭转深圳市当前十分严峻的施工安全生产局面。 (二)狠抓隐患排查。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深圳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布置和督促施工企业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改,并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环节的监控,强化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市政排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一造册登记,指定专人跟踪整改,并不断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排查隐患情况、存在隐患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要依法加大对隐患整治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手软。 (三)狠抓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预防和警示教育,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不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并结合事故发生所暴露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严格要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落实责任。 (四)狠抓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和坚决执行。从2008年6月1日起,深圳市必须全面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 (五)狠抓层级督查。必须将近年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施工伤亡事故多发的龙岗、宝安两区列为深圳市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地区,制定重点监控方案,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力度,确保深圳市以及龙岗、宝安两区施工安全形势处于可控状态。 (六)健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市性救援演练工作,不断提高深圳市建设系统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同时要求,从5月份起,深圳市建设局必须每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作一次全面、深入地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建设厅。 参加会议人员:省建设厅陈英松、廖江陵、彭鸡宝、许欣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马伟民,深圳市建设局梁小群、王宝玉、马遥之。 |
我认为造成目前深圳建筑施工的严峻形势,最主要的原因有: 一、多年来深圳建筑市场的低价中标等恶劣不良竞争、建筑准入门槛过低,; 二是建筑等工程的挂靠、非法转包之风越来越严重,包工头非常吃香。 三是政府监管不力。 |
在深圳施工的搞安全的兄弟们,得认真地把自己项目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 建设局和安监站将进行强力的监督和检查哦。 |
吸取事故教训-深圳市建设局七措施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2008-04-18 今年以来,深圳市连续发生多起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截至4月8日,全市共发生施工伤亡事故7宗,死亡10人,其中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1宗。此外继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5标段、4标段相继发生安全险情后,在其后检查的13项地铁深基坑工程中,发现有12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深圳市建设局采取七项监管措施: (一)深入剖析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今年发生的事故,深刻分析、认真查找安全管理特别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李局长率队到监督机构查找问题,强化管理。 (二)全面停工排查安全隐患。4月2日,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1天,吸取“4.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同时对1家事故单位予以红牌警示,6家单位予以黄牌警示,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予以曝光。 (三)强化对监督机构的监管,落实责任。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管理办法》、《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将对安全管理工作失职、不到位的执法人员和部门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奖金、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四)加大执法力度。一是铁腕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日常监督排查执法力度,用好用足省厅动态管理办法和建设局有关法规规定,做到停工一批、清出一批、曝光一批;二是从严从重处罚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按照《深圳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的高限对事故单位予以罚款、禁止承揽工程和限制加入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并允许各区建设局追加对事故单位的处罚。 (五)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分特区、宝安、龙岗三个片区开展安全督查,督查各区建设局和监督站的排查工作质量。 (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节点控制。清理分析各个重大危险源的重要节点,对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工序、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控制,未进行节点验收的,不允许进入下一个节点、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七)突出安全生产状况在预选承包商评价体系中的作用。在今年预选承包商评审工作中开展申报企业安全检查,改变以往较注重产值税收的做法,突出安全业绩的权重与分值,构建有效的安全生产市场激励约束机制。 |
内蒙古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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