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施组设计中常见分部分项工程危险因素及防治措施的说明,然而事故发生后分析原因,往往问题不是“单打独斗”——一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会涉及两到三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即这些隐患共同作用引发了工程事故。通过下列情况可以说明组合问题的危害。
一、地基×塔吊
地基施工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其他工程受到影响。地基施工的安全隐患通常包括不均匀沉降、桩位偏移和塌陷等,一旦地基出问题,施工场地上的其他工程则容易受到“牵连”。
塔吊事故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关注度,其事故的类型与原因也是五花八门。但除去塔吊本身的原因与不可抗力以外,一旦地基不稳,塔吊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因此,一旦发现塔吊基础下沉、倾斜: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然后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此外,“地基×脚手架”“地基×模板”同样会引发类似问题。为了防止地基出现问题,应注意做好措施。
1.地基不均匀沉降
(1)地基施工时须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确保整体稳定。
(2)桩基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根据不同土质类型判定,确保桩身强度、被扰动土体的恢复。
2.回填不合格
(1)回填前须清理槽中积水,淤泥等杂物,分层回填夯实。
(2)检查土层虚铺厚度与密实度,控制土料粒径不得过大。
3.支护质量差
(1)深基坑支护方案须考虑施工中的各种工况,制订合理的开挖施工顺序。
(2)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信息化监测。
(3)基坑开挖边线外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严禁堆载或重车通行。
4.桩位偏移
(1)施工前须控制场地的不平整度不超过1%,复核桩基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
(2)软土施工时须控制沉桩速率,减少对邻桩的挤压偏位。
(3)确保接桩施工质量,避免偏斜。
(4)沉桩前须清理桩位下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