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的成因及形态 许多承包方在工作中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这直接导致施工还没有开始,风险已经临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承包方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利。承包方摄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放弃自己的权利;心理上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观环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更有一些承包方,为了争取中标机会,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条件之外,又进一步放弃自己的权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畴的更为优惠的要约条件,以至带来更大的风险。 |
山东 济南 | 路桥市政
13 关注
592 粉丝
999+ 发帖
999+ 荣誉分
∨
简介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