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沙发,呵呵。 我看楼主也是施工单位的啊,首先从你的想法我看出你们和监理的关系很不一般啊。 其次我要说的是质检站和监理的位置并不重叠,监理从国际建筑惯例上说是属于业主方管理的范畴,在中国监理也是和业主方签订监理合同,他是要维护业主方利益的。而质检站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是政府对下属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的一个小部门。说白了是代表的整体利益,主要是检查工作。不象监理天天在工地的。我们好多时候遇到的监理他就怕质检站。 |
补充,不是质检站,是质监站--全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站是中国85开始实行监理制度至今改革过程中的一种状态,是不彻底的改革,质量检测是一种企业行为,部分地方政府放不下这块肥肉,所以没有改掉。 质量监督是一种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监督建设责任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行为,察看、抽测实体、资料都是质量监督的辅助手段; 质量检测和监理都是市场上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的企业,目的是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
监理是从微观面进行管理的,是对具体工程项目、具体检验批、具体操作过程的细致的监督管理,注重的是施工细节。而且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 质监站是政府管理部门,是宏观面上的管理,对于实物质量只是实行随机抽查,主要监督的是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于工程相关的各方,即包括实物质量的监督,也保护质量行为的监督,建设基本程序的监督等。 |
我国监理行业门槛有待提高,保证监理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达到监理应该有的水准,否则监理机构将沦为工程建设中的一个官僚组织,不能真正担负起工程建设赋予它的历史使命,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做中国特色的监理,得好好跟国外学学 |
不管是什么好的惯例、好的模式,一旦来到中国就会被中国人所中国化, 监理当然是业主管理的范畴,质监站也绝对是政府委托执法, 但是,监理的业主权又有哪个业主肯让出? 质监站的政府委托执法权又有哪家不越位? 这个原因才是楼主提出二者重叠的条件。 也许,随着市场行为的不断规范,随着政府不该僭越的权力逐步交由市场, 这种情况会好起来,重叠的权力会逐步有所改观。 |
政府机构和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绝对是两回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是政府机构,是受人民监督的。现在很多住宅楼出现质量事故,大家都是找的质监站啊。你是逃不掉的。 但是监理单位就不同了,混到竣工,甲方把工程款付清,就拍屁股走了。当然出了大事还得把总监抓起来。所以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态度。 这里有个政府重点工程,质监站的工作人员就安排专人蹲点检查。检查的力度明显比监理大啊。 |
很好的话题,置顶一周,反映平平! 问题的确存在,如果监督环节认真了,我认为一个单位或部门就足够了,如果监督环节不认真,仅是一个形式,再多单位或部门都不够! 就像保暖内衣一样,如果一套保暖内衣穿在身上就不冷了,还用得作在外面再穿两件棉袄吗?用烂安全做衣服,穿一件不保暖,穿十件还是不保暖,这样的衣服起不到保暖的作用,唯独的作用是这样让烂安全网派上了用场! 同样的道理,这样起不到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唯独的作用是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革命靠自觉,如果施工单位认真了,我认为其他任何监督单位都可以不要,就像你吃鱼一样,不认真就卡死你,你敢马虎吗?用得着别人来监督你吃鱼的认真态度吗?如果施工单位做工程就像吃鱼一样,还要质监站与监理干什么? 说起来有太理想化了,看来施工单位自己还是有问题! 我越说就发觉自己越说不清了! 中国国情、国名素质使然! |
四川 自贡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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