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宏观上的质量责任,按照质量管理条例,甲方承担主要责任,但好多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拿业主没办法出台了好多地方规定,强加给乙方了,具体看当地政府的规定,按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犯现图纸问题应有“告知”责任,因此可以发函业主确认,当然现在这类问题是见多不怪,建议向老板说请情况,并说明你想向业主发函事宜,取得老板认可,避免自己变成替罪羊和风箱中的耗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广东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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