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历史建筑有了“量身定制”保护图则

发表于2018-01-24     566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广州第二、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在近日举行的名城委会议上获得通过,第二批80处和第三批88处历史建筑,均有了“量身定制”的保护图则。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规定,每批次历史建筑都要在公布后编制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利用原则,划定保护范围,分类提出保护利用要求。2016年广州公布了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本次审议通过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共涉及第二批80处和第三批88处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由通则文本和保护利用图则组成,其中保护利用图则是针对每处历史建筑“量身定制”:记载历史建筑的基本属性和价值特征,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禁止性用途,提出合理利用建议。同时还为每处历史建筑绘制了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把需要保护的立面、平面、结构、部位和装饰等,以图文对照的形式逐一标出,既方便保护责任人使用,也便于监管。
  该规划与《历史建筑修缮利用维护指引》相衔接,涉及核心价值要素的修缮维护都可以遵照指引有序进行。此次审议通过的保护图则在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基础上做了优化和改进:细化了禁止性功能和合理利用建议的表述,将价值要素中的部位、材料、构造和装饰作为一个通栏以减少歧义,增加了建议保护要素。比如钟落潭村龙福路129号民居,除了紧贴周边民居的东立面以外,其南、西、北三个方向的建筑立面均保存较好;建筑保留了天井平面形制,趟栊门、石柱础、栏杆等又展现岭南民居的地方特色;山花、装饰线条及纹样很好地体现了民国时期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曲线——这些构成要素都集中体现了该建筑价值和特色,因此被列为核心保护要素,严格保护。而建筑内部楼梯虽有一定的保护价值,但也可能面临为了满足日常使用而需要经常维护修缮甚至更换的情况,不宜列为核心保护要素,因而作为建议保护价值要素。
  该建筑为传统民居,目前也正在使用,建议继续保持原有居住功能。基于保护和活化利用需要,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和不损坏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的前提下,可参考规划文本,鼓励调整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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