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份 COP95-05模板拆除作业指导书 http://down.sinoaec.com/tech/detail82219.htm |
五、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前必须申请办理拆模手续,待砼强度报告出来后,砼达到拆模 强度模板方要拆除。 2.柱拆模:先拆加固斜撑或手板葫芦拉索,卸去对拉螺栓两端螺母,卸掉 竖几龙骨及柱箍,再把连接每片模板的U型卡拆掉,然后用撬棍轻轻撬动模板,使模板与砼脱离。 3.墙模拆除:先拆除斜撑或拉索,然后卸去穿墙螺母及纵横龙骨,用撬棍轻轻撬撬模板,使模板离开墙体,即可把模板吊运走。 4.梁板模板拆除: 拆除穿墙螺栓母→拆除梁侧模→拆除板底水平拉杆→卸下板底木龙骨→拆除板底支柱→卸下板模→拆梁底小横杆→拆除梁底模。 注意事项: (1)拆模进严禁将模板直接从高外往下系,以防止模板变形和损坏。 (2)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和棱角。 (3)拆下的钢模板,如发现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应及时修理。 (4)拆除定形模板时(如弧形梁底、异形板),应注意拆下后按编码放整 齐,以备后用。 1. 模型拆除应在结构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拆模强度,方准拆模,见附表1。墙、柱模拆除不能损坏砼表面及楞角,必须由管理技术人员掌握拆模时间。梁、板模,由技术组根据试块试压强度报告,书面报监理同意后,通知班组拆模时间。但在施工工程中应注意后浇带处支架及模板拆除应满足GB50204-2002规范要求。 2.上层楼(屋面)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其下层的模板支柱不得拆除。再下一层的模板支柱可拆除一部分,但对于跨度为4m及4m以上的梁,所保留的支柱其间距不得大于3m。 表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结构 ― ≥100 3. 模板拆除顺序,先柱模→墙模→梁板模。 |
五、模板的拆除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为依据;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2.拆除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槽)土壁情况,发现有松动、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下的材料不得在离坑(槽)上口1m以内堆放,随拆随运。 3.拆除4m高度以上梁、柱、墙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设防护栏杆。拆除时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撬落或拉倒。 4.拆除平台、楼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拆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待拆范围以外安全地区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5.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严禁在同一垂直平面上操作。 6.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7.严格控制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 |
拆模方案 1、严格建立模板块和立柱的拆除申请、批准制度,防止为赶进度而盲目拆模。 2、模板的拆除:非承重侧模应以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大于1N/m2)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3、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配板设计的规定进行,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的原则。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砸硬撬。 4、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处,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待该片段模板全面拆除后,方可将模板、配件、支架等运出堆放。 5、拆下模板等配件,严禁抛扔,要有人接应传递,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及时清理、维修和涂刷好隔离剂。以备待用。 6、模板块在装、拆、运时,均用手传递,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扔、敲、砸。每次拆下的模板,应对板面认真清理,立柱底脚螺栓等要定期刷油防锈。 7、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下列规定: (1)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予以拆除。 (2)底模,在混凝土达到以下设计强度后,方予拆除: 板: 结构跨度≤2m时,50%; 板: 结构跨度>2m,≤8m时,75%。 梁: 结构跨度≤8m时,75%; >8m时,100%。 悬臂构件:结构跨度≤2m时,75%; >2m时,100%。 8、侧模拆模时,按合理顺序进行拆除,一般按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拆模时不得强力震动或硬撬硬砸,不得大面积同时撬落或拉倒,对重要承重部位应拆除侧模检查混凝土无质量问题后方可继续拆除承重模板。 9、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先进行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
4.11、模板拆除 4.11.1、模板拆除,应遵循先安后拆,后安先拆的原则。 4.11.2、拆除时先调减调节杆长度,再拆除主、次龙骨及竹胶板,最后拆除脚手架,严禁颠倒工序损坏面板材料。 4.11.3、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应及时清除面板砼残留物,涂刷隔离剂。 4.11.4、拆除后的模板及支承材料应按照一定顺序堆放,尽量保证上下对称使用。 4.11.5、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拆模,严禁为抢工期、节约材料而提前拆模。 4.11.6、承重性模板(梁、板模板)拆除时间见下表 结构名称 结构跨度(m) 达到标准强度百分率(%) 板 ≤8 75 梁 >8 ≤8 100 75 悬臂构件 ≤2 >2 75 100 4.11.7、非承重构件(墙、柱、梁侧模)拆除时,其结构强度不得低于1.2Mpa,且不得损坏棱角。 4.11.8、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第2.4.4条规定:“已拆除模板及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合符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必须在拆模前加设临时支撑,支撑形式为1200mm*1200mm井字形脚手架,梁板均设置;待上部模板拆除后撤除该支撑,宜保持上部有两层以施工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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