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6日下午16时10分,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滨江村村民张允鹏和妻子刘桂兰正在自家院里乘凉,突然闯进一个身材壮实的中年人,直奔张允鹏,问道:“就你姓张吗?”张允鹏回答:“是啊”。来人说:“你得罪人了知道不?”还没等张允鹏回话,那人从身上抽出一把约40公分长的片刀,向张允鹏的左臂砍去。
刘桂兰一见来人行凶,惊叫着上前救护丈夫,撕扯中凶手又挥刀将她的左臂砍伤。猝不及防身中刀伤的张允鹏操起小凳防身。慌乱中,凶手逃走。后经法医鉴定,张、刘所受伤害均构成轻伤害。
案发后,张允鹏夫妻向警方透露,当天行凶者曾和另一个人踩过点,并且在那之前,滨江村面临动迁,丹东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此搞开发。但因没有达成回迁协议,包括张允鹏在内的约20户村民没有搬迁。
警方了解到,8月16日上午,这家房地产公司动迁负责人又来到滨江村民组,跟在后面的还有20多个社会人员,其中带头的就是社会无业人员徐强。徐强还质问张允鹏:“你想当钉子户呀?”双方当天协商动迁未果。丹东警方立案侦查后,循着线索,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9月7日,民警在徐强的住处蹲守,将其抓获。随后,另外4名主要嫌犯张笑农、陈某、贾某、王某也相继落网。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徐强等人在得知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滨江村民组的土地后,便找到该公司,主动提出“包”下动迁的活。8月16日,由于开发公司与张允鹏在回迁补偿方案上没有谈妥不欢而散,引起了徐强的不满。徐强允诺出5000元费用,雇人砍张家,几经周折,找到张笑农和陈某。最终,由张笑农具体制造了血案。“事”成后,徐强支付了5000元佣金。
检察机关认为,徐强为了加快拆迁进程,与王某、贾某策划雇佣了张笑农与陈某,最后由张笑农实施了行凶伤人。在这5人当中,3人有“前科”,均涉嫌故意伤害罪,于是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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